• 2009-05-07

    我为什么读书 - [咸字]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弄丢了学校图书馆的两本书。两本书,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相较于学校图书馆的藏书,区区两本“闲书”不会影响到下一次学校的本科评估;但相较于我区区阅读的几十本书来说,它所占的比利又不可谓不高。书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不见的,我至今都没弄明白。已经很长时间,我放弃去回想我是怎么把东西弄丢的。初中的物理课就告诉我们,事物只会从一个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但不会凭空消失。不见的两本书,若被人找到,没有替我还回学校,那定是得书之人爱上此书想要占为己有。想要将一本书占为己有,就和想将心爱之人娶回家占有一辈子的感情是一样的,是人类神圣且伟大的感情。与人产生这样的情感互动可遇而不可求,与书产生这样的感情就更令人为之感动。我不小心也好,长期的坏习惯也好导致丢失的两本书若被爱书之人藏在家中的书架上,或是枕头下,没有替我还回去,致使我要付之以金钱的赔偿,如此的结果我到也能欣然接受。

       就好像我们不能因为怕失恋而不去恋爱,怕噎着而不去吃饭,我还是每周都要去图书馆还书,借书,然后拿回来阅读一番。在图书馆借书的需要的装备因人而异。因本人差人一等的记忆力,差人两等的视力以及差人三等的身高,若要快速方便的寻得需要的书,需要备好手机,眼镜以及一定的体力来垫脚或者下蹲。好书无数,带着他人的推荐去阅读一本书固然可以防止一些弯路,但这种方式下遇到的心头之爱总感觉像是在相亲的过程中遇到的爱人,回忆起来太不浪漫。所以很多时候,我在书架里乱走,与图书进行一场邂逅。最近的一次是遇到加缪的《局外人》,那种孤独感,热烈参与到对世界的怀疑强烈地吸引了我。好的作品是具有时代性带又可以跨域掉时间的障碍的。因此,我们才能和那些不在我们身边的人进行思想上的互动。这周三,我躺在寝室的床上,半梦本醒读掉了杜拉斯的《爱》,我昏昏沉沉,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一部模糊的暧昧的只能带给人氛围感的一本书。当时读完,我甚至开始怀疑我读书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都遇到过读了不懂,或者读了一头雾水的书。读书比起看电影,看电视时间都要长得许多,花费的心力也更多,读了半天却一头雾水,心中难免觉得郁闷。好像在一个女人身上耗费了时间金钱,女人却给你一轻蔑不懈的一笑。我也在想,我到底为什么读书。我为什么不去看英语,或者复习些要复习的科目。坦白地说,在包里放一本书和一个mp3可以让人在长时间置身于公共场所时可以显得不那么无所事事。无所事事所引起的突兀会引起别人的观察。说穿了,书是我装忙的工具。我们还有许多的装忙工具。说其是工具,欠缺了感性色彩。那么不如说,书是一位亲密爱人,只要你不把它弄丢,它永远都可以出现在你希望它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今天,又去图书馆借书。我在杜拉斯那套被人借的不全的全集,达摩流浪者,海明威和阿兰罗伯格里耶几人之间纠结徘徊。学校的图书一直保持着运动的趋势,这个礼拜它还在你手可以够的到的位置,下个礼拜它就到了最高一排。杜拉斯的全集已经移动到了最高一排,我要不文明地踩在最低一排书架上才能够得到它们。纠结徘徊的原因是几本出名的小说都被人借了,而我随手翻了几页的达摩流浪者似乎和在路上差不太多。在借书的过程里,我又开始怀疑我读书的初衷。后来,我在一个书架上看到一本装帧十分特别又做作的书,它故意做旧成了线装本,还有几根白棉线在书脊上飘啊飘。对于装帧精致或者特别的书,我也很难抗拒,就好像美丽的女人的魅力一样。我翻了几页,是一本调侃意味颇浓的杂文集。想到近几日我的脑浆老是翻来倒去,借本轻松的杂文集一读也未尝不可。这位朋友在他一篇名为《买书》的杂文里倒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为自己现在的这种读书状态找到了些立足点。他曾经典当了母亲为他做的一条新裤子买了一本《形而上学》和一碗温州馄饨。可惜《形而上学》看得他糊里糊涂。他到也不觉后悔,人生本来就难得傻傻呆呆,糊里糊涂。看书越多就和现实世界的生存之道离得越远。这一点,我尚且还不好说,但越看越迷茫到是真切地在感受。看一本书不是为了成为一个领域的专家,看一本书也不是为了立时三刻就能感悟到人生,人性的本质。说到底,看书只能让你时而产生共鸣时而又倍感迷茫困惑情绪,哭哭笑笑,两只眼睛开大炮。世界就在哭哭笑笑之间变得越来越真实也越来越虚假。

     

     

     

     

     

     

     


    收藏到:Del.icio.us




    评论

  • 我坦诚这篇文章 是我深夜看的很兴奋的一篇...
  • 我终于看懂了一篇。。。真兴奋啊。。。
  • 以你低人1.5等的运动能力来说 请你爬书架时小心点
  • 我还只是想说 我借不到 局外人 真伤心
  • 不知道你看过没,
    我推荐胡兰成。
  • 看书看得老浪漫的喏
  • 读书有时特有共鸣 但也特迷茫 读书让我思考思考思考 但还是没有答案 你的杂文确实很有风格!这不是掂一掂脚就能够到的~